“新教育公平”观与教师教育转型

作者:石艳; 崔宇
来源: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 2018, 17(05): 110-116.
DOI:10.19503/j.cnki.1671-6124.2018.05.017

摘要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新教育公平"观是教育公平认识论的转换,它指出教育公平要从起点走向过程,从"程序"走向"对待",从"社会评估"走向"以人为本"。"新教育公平"观对教师提出了新的要求,将伦理关怀作为教师责任的一部分,帮助学生从"再生产"中突围,建构反思性的社会角色。同时,"新教育公平"需要教师教育进行转型:培养教师通过反思性的、审辩式的思维来审视社会与教育中的不平等的结构和关系,通过包容性的教师教育课程来实现教师对于社会公正取向的认同,并进一步在课堂实践中走出"偏见",以此实现教育过程公平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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