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世纪上半叶是法律人类学学科发展过程中一段承前启后的重要时期。马林诺夫斯基阐释了现代人类学田野调查的意义,即只有实地的长时间的参与式观察,才有可能从整体上了解一个区域或单位,才能实现整体论的关怀。在此启发之下,一批人类学家继续探索了大洋洲、非洲、亚洲等部落社会的习惯法。关于非西方部落社会的研究成为了法律人类学“专属”的研究领域。美国学者霍贝尔与卡尔·卢埃林发明的“纠纷案例研究法”是一种可复制、可推广的研究方法,纠纷案例也成为了此后法律民族志研究的主要内容。法律人类学在20世纪上半叶关于研究范式的探索和实践,为这门学科在20世纪下半叶走向繁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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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上海外国语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