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污水处理厂类Ⅳ类标准提标前后的运行效能对比

作者:马玉萍; 胡香; 刘怡心; 陈杭州; 刘晨; 曹怀礼
来源:中国给水排水, 2019, 35(03): 96-100.
DOI:10.19853/j.zgjsps.1000-4602.2019.03.018

摘要

通过对比分析巢湖流域某污水处理厂二、三期2016年的运行数据,研究增加"混凝反应池+斜板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深度处理工艺后系统除污效果及运行成本的变化。结果表明,三期工程增加深度处理工艺后,对各污染物的去除效果均有所提高,出水COD、氨氮、总氮、总磷浓度均值分别为(15. 6±3. 6)、(0. 54±0. 31)、(2. 85±0. 83)、(0. 18±0. 05) mg/L,满足《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34/2710—2016)的要求(COD≤40 mg/L、NH4+-N≤2. 0 mg/L、TN≤10 mg/L、TP≤0. 3 mg/L)。对比二期工程,三期工程的吨水处理费用增加了68. 04%,其中电费和碳源药剂费增加占比分别为56. 80%、38.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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