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编辑,你好:三年前,我与一家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7年,公司由于内部工作需要,与我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近日,公司基于该劳动合同到期要终止劳动合同,理由是我已与其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变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该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已没有任何权利义务关系。请问,公司的做法有法律依据吗?吕晓兰吕晓兰读者:《劳动合同法》没有明确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再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待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