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大众审美的不断进步,音乐事业也更迭变化,但是其本质没变,都是为了更好地满足人们对艺术和文化的需求。传统作曲和电子音乐作曲是同源但表达形式不同的两个概念,电子作曲的出现实现了音乐创作的思维创新、作曲家创作思维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电子音乐的出现有利于音乐产业的不断发展和创新。基于传统音乐创作与电子音乐创作的差异,本文以琼剧戏剧创作为例,分析两者在创作手法和作曲观念上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