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实践中,员工提出离职后,用人单位一般会认为该员工不仅不会正常履职,还会给其他员工造成负面影响,因此往往要求员工提前离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知,劳动者只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法条并未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者提出辞职后的三十日内提前办结离职手续。对此,司法实践中也一直存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