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算法解释的内涵是利用可视化与自然语言的方式向有关主体做出解释,而算法透明是算法使用主体因算法解释行为,从而获得一定的公信力并满足监管的状态,二者是手段与目的的关系。算法的黑箱性来源于其高度非线性的特征,法律需要凝练算法技术参数与算法“主观恶性”之间的联系,形成针对算法解释的定性、定量、定体标准,从而使算法解释工作标准化的同时能够使常人理解。专利制度的“公开换垄断”特征,使得“公开”可能满足监管需求,“垄断”则激励企业自律。因此,中国判断人工算法专利适格性的理论证成与制度标准,逐渐从“是否可专利性”转变为“算法专利保护”。在算法分级分类监管背景下,部分算法透明的任务可能由算法专利公开文件完成,同时专利公开文件成为后续算法透明路径中不可或缺的基础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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