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自上世纪70年代末恢复法学教育以来,改革一直是个经久不衰的话题。从体系和内容,到项目和方法,法学教育无时无刻不处在不断的改革和发展之中。贯穿其中的一个主题则始终如一,即法学教育如何培养法治所需要的人才,并通过培养法律人才塑造和推动法治中国的发展。作为一门与社会实践紧密联系的学科,法学与哲学、历史等人文学科有较大的区别。为培养能够在社会中发挥独特作用的法律人才,法学教育不仅要传授法学知识,而且要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和素养,培养推行法治的生力军。在这种改革氛围中,法学实践教学受到广泛重视,模拟法庭、法律诊所、案例课、谈判课等各种形式的实践教学得以长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