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结合《左传》等先秦古籍中“则”字的用例,重新审视了“则”字的用法,论证了一个常常被人忽略或误解的一个语法事实:“则”字用在主谓之间,常用作语气副词。在单句或联合式复句中,“则”用来强调前面的主语;在偏正式复句中,“则”用来强调其所在分句的主谓结构。语气副词“则”具有焦点标记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