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定在概念在德国古典哲学中扮演着言说现实性的重要角色。康德对于定在概念的运用总体上是非反思的,定在概念只有在与非存在概念并用时方才具有现实性的内涵。黑格尔对于定在概念的界定最具代表性。一方面在《精神现象学》和《逻辑学》中黑格尔将定在概念理解为体现普遍性的具体规定性,以及变的环节中的否定性,另一方面在《法哲学原理》中黑格尔则用定在概念来把握商品交换社会的语境中的社会普遍性和原子式个人的结构。费尔巴哈则将定在理解为人的自然本质,在面对宗教批判的任务,提出了"揭露定在"的任务。德国古典哲学对于定在概念的理解,有助于我们把握马克思的定在概念。
-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