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民分治管理体制是保证八旗在清朝统治中占据优势地位的重要举措。清朝统治者继承前朝的科举制度,使其成为选拔人才、巩固政权的重要途径。因此,旗、民在科举问题方面呈现的差异性既是对旗民分治管理体制的具化,又是巩固并强化其存在合理性的重要保障。而黑龙江地区则因地处最北方,成为清政府保障八旗统治优势,不受汉化染指的堡垒。以黑龙江地区为例,阐述该地旗民分治管理体制的形成及发展过程,明晰民人的相关概念。在此基础上探讨黑龙江地区民人科举的相关问题。旨在为清朝民人的相关问题研究提供新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