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书法是中国文化核心构成部分,在中国哲学和中国文化中具有独特的地位。中国的美学是范畴的美学,书法美学体系的建立是书法美学作为一门成熟的学科得以建立的基础。欣赏书法,可以从"道""气""象""力""和"的范畴来体会,亦可从"法""势""神""韵""意""境"来感悟和分析书法作品体现出的传统美学的精髓。其中"意"是艺术家的心理状态和情感思想物化后的一个新的载体,是将书家的主观情感转移到作品之中,最终与欣赏者产生共鸣和美的愉悦。"意"是艺术家主观审美主体范畴系统中最凝练、最集中、最综合、最高级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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