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上市公司中运行已二十年矣,到证监会出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将过去有关独立董事的规则重新整合归纳,使其臻于完善。然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中依然存在许多问题亟待进一步细化、解释、适用及补充,如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基础、经营能力、履责动力等方面依然是原则性过强,有待解释、适用及完善,责任追究则根本没有规定。由此结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与独立董事实际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对比论述,试提出一些对独立董事制度可待进一步完善细化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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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新疆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