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法发〔2018〕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办、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编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省以下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内设机构数量。要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在理顺职能、优化分工的基础上,精干设置内设机构,严格控制内设机构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