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低工资制度是保障我国低收入群体获取足额劳动报酬,提高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支付能力的重要手段。“居者有其屋”,是千百年来的社会理想,也是增进民生福祉、实现共同富裕的一个重要体现。在此背景下,分析最低工资制度对低收入群体住房条件的实际影响效果,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本文利用国家统计局城调队2002—2009年中国城镇住户调查数据,以2004年最低工资制度实施为政策冲击,检验了最低工资标准提升这一政策制度对城镇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和人均住房价值的影响。结果发现:最低工资提升对人均住房价值有促进效应,对人均住房面积有抑制效应。本文进一步检验了城镇低收入家庭的房屋产权性质、其他房产拥有情况,以及抚养青少年和赡养老年人情况对最低工资家庭住房条件的影响,并发现:拥有商品房产权或拥有其他住房的最低工资家庭表现出更高的人均住房价值促进效应和更低的人均住房面积抑制效应,存在青少年抚养情况和老年人赡养情况的最低工资家庭则分别表现出更高的人均住房面积抑制效应和更低的人均住房价值促进效应。因此,在实施最低工资制度的基础上,还应不断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和公共服务体系;规范商品房市场,适当修建经济适用房、共有产权房以及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等相应配套政策,以提高低收入群体的住房条件。

  •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