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代多有商人以“天道”为衡量,着眼于公共价值的落实,未把追求扩大商业利润当作唯一目标,而是统合利义关系,在私利和公义之间寻求一种价值平衡。他们利用财富积极开展地方救助和建设活动,内中虽含有一定个人诉求,但总体发挥了重要的社会稳定支撑作用,显示出与既有体制的契合性,从而走出一条独特的经世之路。当时商人凭借经济优势,通过主持或参与公益事务越加有能力承担起更多社会责任,进而与士大夫阶层共同成为基层主要支配群体。这也提示着明代中国在延续帝制基本框架下,向商业化要素日益增强的社会演进的可能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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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