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期间,侵华日军驻常熟宪兵分队队长米村春喜为邀功升官,在太仓、常熟大肆搜捕无辜群众,酷刑逼供,制造惨案。抗战胜利后,米村春喜被捕。上海军事法庭对其展开审讯,但他百般狡辩,拒不认罪。法庭工作人员深入常熟,多方调查取证,证实了其罪行。1947年6月17日,"常熟之狼"米村春喜被公开执行死刑,随着正义的枪声响起,米村春喜结束了其罪恶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