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研究淳安县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理用药的影响。方法以浙江省淳安县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汾口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干预组,实施前作为对照组,通过现场处方调查,分析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是否促进了合理用药。结果单张处方药品数由2.68个下降为2.23个(P<0.0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单张处方平均费用由42.11元下降为37.75元(P<0.05),基本药物平均使用率由79.90%上升为89.81%(P<0.05),3项指标均有统计学差异;注射处方比例由37.87%下降为28.50%(P>0.05),抗生素处方比例由36.52%下降为24.46%(P>0.05),两个指标没有统计学差异。结论淳安县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单张处方药品数及单张处方平均费用有所下降而基本药物平均使用率相应提高,但抗生素,注射处方比例并未得到有效改善,属于不合理用药范畴,虽已颁布并实施国家基本药物使用手册,但缺少有效的促进合理用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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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淳安县第二人民医院; 浙江省立同德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