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科学评价河长制实施效果,也为河长制的实施效果评价提供一种研究思路。以淮安市为研究对象,从经济、社会、生态、文化、水域管理效果5个维度出发,选取21个指标,构建河长制实施效果评价模型。利用序关系法(G1)确定主观权重,熵权法(EVM)确定客观权重,博弈论组合赋权法求得组合权重,并结合集对分析法(SPA)构建基于G1-EVM-SPA的河长制实施效果评价模型,选取时间维度为2017-2020年,对淮安市全面推行河长制4年来的河长制实施效果及协调发展度进行评价,结果表明:2017年河长制实施效果为中等,2018-2020年实施效果为良好,并呈逐年改善趋势。2017-2020年河长制实施效果协调发展度分别为0、0.501 8、0.484 5、0.497 3。除2017年隶属高度不协调等级之外,2018-2020年的协调发展度等级均隶属临界协调等级,且整体的协调发展度呈逐年改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