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2001—2016年中国A股存在逾期借款的公司为研究对象,从审计师延迟披露信息的视角探讨了审计质量问题。结果发现:与企业公开存在逾期借款的前一年相比,审计师更倾向于在逾期当年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和提示逾期风险信息,即存在延迟披露行为;分组检验显示该现象只在借款逾期信息产生负面影响较大的情况下显著; 2006年破产法实施后,审计师延迟披露行为明显减少。这表明在法律风险较低、相关审计准则相对模糊的环境下,审计师并没有及时披露企业的逾期风险信息,降低了审计报告的信息含量,是一种低质量审计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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