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在我国起步较晚,目前相关业务的管理办法以及投资者利益保护的规章制度和保护条例较少,实务操作中对投资者的保护工作也不够完善。对此,笔者认为,根据事前控制理论,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的投资者利益保护首先应是事前保护,即注重融资阶段的投资者利益保护问题。本文以某新三板投融资平台ZTB平台中JM项目为例,对其基于事前保护视角的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