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SDPR-2023-0230001鲁卫发〔2023〕1号各市卫生健康委,委执法监察局:根据《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我委制定了《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