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中央与地方之间、省与市县之间的财政关系表现为“财权层层上收、事权层层下压”的趋势。随着所得税分享改革、农业税取消、增值税转型改革、“营改增”等财税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刚性财政支出不断增加,地方政府可支配财政资源与支出责任不匹配导致地方各级财政收支失衡,财政自给能力参差不齐。财政自给能力主要是指地方政府为履行其职能,在不依赖上级政府补助的前提下,本级政府能够独立为地方支出筹措收入的能力。财政自给率即财政自给能力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