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20年6月2日,北京市昌平区政府发布《关于昌平区行政区域内部分道路对载货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昌平区行政区域内部分道路上行驶的载货汽车采取如下交通管理措施:一、政府街西路、政府街、府学路、鼓楼南街、鼓楼北街24 h禁止载货汽车通行。二、同成街、文华路(同成街至回南北路)、安四路(马坊北桥至东小口路口),每天6:00—23:00禁止载货汽车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