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川建城建发[2020]161号各市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为规范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监督管理,保障稳定达标运行,提升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效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四川省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