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农村土地是广大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基本的资源性财产,是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和实现农民共同富裕最重要的物质基础。为管好用活农村土地,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江苏省溧阳市通过政策引导、典型带动、项目奖补等措施,促进村集体领办农地股份合作社的发展,不断探索农村新型土地流转和经营组织形式。特点与成效溧阳市共注册登记农(土)地股份合作社71家,入社农户7500多户,流转土地面积约2.78万亩,村集体牵头组建的合作社占到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