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金钱给付债权案件执行的时候,身为第三人的买受人针对被执行人名下不动产提出案外人所有权异议,并且符合书面买卖合同签订在法院查封之前、已占有该不动产并且合法的全部价款完成支付或者虽支付部分价款但已将剩余价款交付执行且无过错,法院将支持该买受人案外人异议并裁定中止执行。本案中,法院认为案外人执行异议符合上述条件,裁定中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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