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8月27日,农业农村部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672号建议的答复中表示,农业农村部将按照中央要求,指导地方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明确退出承包地农户的主体资格,稳步探索建立农户承包地退出机制。农业农村部表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退出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提出,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