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证分析表明,自公证法施行以来,公证债权文书执行制度有效运行,在快速实现债权、减少民事争议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赋强公证范围过度扩张,偏离制度目的;相当数量的公证债权文书质量不高,可执行性差;网络赋强公证兴起,亟待规范;公证与审判执行的程序衔接还不够顺畅;等等。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加大司法审查和执行实施力度,也需要相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公证行业自律,深入推进公证领域改革,完善法律制度。建议适时修订公证法,专章规定公证债权文书问题,明确可以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范围和条件,明确公证债权文书的形式要件及公证机构的实质审核职责,明确公证债权文书错误导致的赔偿责任并建立相关赔偿基金,确立公证债权文书执行前保全制度,规范公证债权文书执行程序,为充分发挥赋强公证在纠纷预防及国家治理中的正向作用提供制度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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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