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文化自信"为出发点,通过解剖公安机关一些刑事冤假错案件的办案过程,阐明孔子"毋意,毋必,毋固,毋我"的"绝四"精神在当今由"侦查中心"到"审判中心"转型的背景下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现实价值:"毋意"的强化证据意识价值;"毋必"的破案时限务实、立功缓行价值;"毋固"的自我纠错价值;"毋我"的权力、程序制约与忘我工作价值。最后阐述"绝四"精神的整体性与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贯联,认为"绝四"构成四位一体的次序循环链,其中的根子在"我"。"四弊"在,则办案发生偏离从而导致冤假错案;"四弊"除,则办案有望规范、准确,进而弄清事实真相,实现司法公正。

  • 单位
    江苏警官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