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可据性与可读性是地方综合年鉴编修活动成果的核心质素。可据性应指它的凭证和参考作用与原始资料相同。可读性指阅读和利用时的便利度。当前对于年鉴编纂的可据性与可读性有不同认识,对于可读性的理解存在误区。本文结合《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关于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和年鉴编纂实践,论述地方综合年鉴可据性和可读性的定义、意义、方法,以及两者的辩证统一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