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以及货币去中心化趋势,货币从纸币到虚拟化的趋势不可逆转。但是,由于虚拟货币去中心化和匿名性等特点,导致其难以监管,容易滋生洗钱、资助恐怖主义等犯罪。纯粹通过紧缩的政策与法律来否定虚拟货币的货币地位,不符合互联网技术和货币发展的趋势。我国可以借鉴日本法律监管模式,在承认虚拟货币法律地位的基础上,针对金融机构设定登记义务、确认义务和报告义务等的同时,结合我国《反洗钱法》的规定,配套客户尽职调查、交易管控和法律遵循科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