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约本质将违约分为条款违约和精神违约,并基于对工程实践的细致观察,考虑被违约方合约执行和声誉执行两种违约回应方式,旨在探究违约对执行决策的影响以及资产专用性的调节作用。通过分析来自中国建筑行业的问卷数据,研究发现条款违约会引发更加严厉的合约执行,而精神违约引发更加严厉的声誉执行。此外,资产专用性增加精神违约所引发的声誉执行,但其对违约到合约执行的调节作用没有得到证实。研究结果强调违约的本质,对工程行业中不同的违约处理方式进行区分,并为工程实践中的违约处理决策提供启示和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