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区块链技术创造了以NFT(非同质代币)形式交易数字作品的方式,但是新的交易模式存在帮助“洗钱”的风险,也产生了未经许可的转售行为是否侵犯著作权等问题,给NFT数字作品的进一步流通带来阻碍。NFT数字作品符合《民法典》中“网络虚拟财产”的特征,基于其财产属性与交易目的等原因,应允许购买者转售NFT数字作品。但是现有制度无法消除交易中的金融风险,而“发行权穷竭”“信息网络传播权穷竭”以及“默示许可”等理论均无法恰当解释购买者在NFT模式下转售数字作品之行为不侵犯著作权。利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可以实现对相关交易进行金融监管以消除“洗钱”风险,而基于“市场因素”理论可以合理使用制度为未经许可的转售行为在著作权法中的合法性提供理论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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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