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运用文献研究和理论分析法,提出在农地流转过程中应赋予承包权退出权能,通过进一步完善三权权能,可提高农地流转效率。研究表明,三权分置下,承包权是具有身份权属性的权利,对承包权退出前后农地流转效率作比较,发现赋予承包权退出权后具有提高农地流转效率的可能性。现阶段,应通过完善三权权能提高农地流转率,其重点是:落实集体所有权权能,在农地流转中发挥集体所有权的管理和服务作用;稳定农户承包权,赋予承包权退出权能,保障承包权的流转和收益权能;放活经营权,保障经营主体稳定生产和经营收益的权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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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河南省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