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激发活力、提升效率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目的,然而受制度契约不完全性的影响,加之国有企业对“三重一大”事项偏保守的界定,使得党委会疲于应付细小的日常经营事项,对于“三重一大”事项的研究精力受限。同时,由于企业决策链条过长,内耗严重,导致企业无法适应随时变化的外部环境,经常错失发展良机,这与提升企业的经营效率相背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