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2012年起试行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所具有的"准自然实验(QuasiNatural Experiment)"性质,以2010年至2016年上市公司数据为样本,使用面板双重差分(Differencein-Difference)模型,通过对比"营改增"前后企业创新投入与产出的变化,考察该项改革对企业创新力度的影响,并进一步讨论了企业产权性质与所处区域的金融市场程度的不同对改革效果的影响。结果发现:(1)"营改增"显著地提升了企业技术创新力度;(2)"营改增"后非国有企业技术创新力度提升较国有企业更显著;(3)"营改增"后处于金融市场化程度较高地区的企业技术创新力度提升较其他地区更显著;(4)"营改增"后处于金融市场化程度较高地区的非国有企业技术创新力度提升较国有企业更显著。结论能够为研究"营改增"与企业技术创新力度变化的关系提供实证证据,并对不同类型企业的技术创新力度提升方式提供针对性建议。

  • 单位
    江苏开放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