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提出了"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这一论点,是在对现有的诉讼制度进行了深刻的反思以后所总结出来的比较完善的路径,诉讼制度的改革涉及面比较广,涵盖了各个部门之间职能的相互配合,衔接和监督,才能将一些刑事理念贯彻到底,在整个诉讼流程中,证据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如果没有足够充分的证据,相关部门就不能进行相关操作,证据是诉讼的灵魂,"以审判为中心"将会是接下来诉讼制度改革中的指导思想,应当突出审判的中心位置,然后树立起审判的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