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以广东省为例,采用DEA-Tobit两阶段方法对农村信用社的公司治理效率进行了实证考察,并从内部治理角度实证分析了影响农村信用社公司治理效率的重要因素。X非效率的测算结果表明,广东省农村信用社公司治理偏离成本最小化的程度比较严重。在经营特征维度,公司治理效率影响因素按照影响程度大小依次为不良贷款率、非利息收入与存贷比、员工素质;在产权结构维度,产权制度改革对于提升其公司治理效率具有显著的作用;在内部治理框架维度,独立董事制度的设立、大股东的存在、较多的员工持股等有利于提高公司治理效率,而法人持股以及监事会的作用并未显现,高管人员持股水平对于提高公司治理效率作用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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