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鄂政办发[2018]79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27号)精神,全面加强我省乡村小规模学校(指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和乡镇寄宿制学校(以下统称两类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