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立何种有效地侦查权监督制约模式是近年来学界一直所长期争论与关注和立法、司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面对侦查过程中存在大量侦查权力滥用,因缺乏有效制约而导致的大量冤假错案的发生等违法现象,在学习和借鉴各国侦查模式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现有的制度和国情分析,应当建立一种在侦查过程中以检察院为主导,检察机关享有对证据采集和侦查合法指挥权力的"检察指挥侦查"的合作一体化监督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