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侦查不公开是我国台湾地区刑事司法领域的一项重要原则。为落实“刑事诉讼法”的侦查不公开规定,台湾地区“司法院”和“行政院”于2012年联合订定了“侦查不公开作业办法”,作为指导侦查不公开实践的基本规范。惟自该“办法”颁行以来,实务上违反侦查不公开原则的事例并不鲜见,造成恶劣影响。为此,“司法院”和“行政院”于2019年对“办法”进行大幅翻修,就侦查不公开的价值基础、侦查不公开的内容和得公开的情形、侦查不公开保障机制等内容作出增修,使得该项制度更趋完善。但由于司法体制、思想观念等因素制约,此次改革在理论自洽性和实践有效性方面尚存不足。对台湾地区侦查不公开制度改革得失的考察,可以为我国大陆侦查程序公开制度建设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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