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晋财社〔2023〕74号各市财政局、民政局:为加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58号)及《财政部民政部关于修改<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2〕3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随文印发,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