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美育"即"审美教育",它最早是由德国古典美学重要代表、大诗人席勒在1795年出版的《审美教育书简》中提出的。席勒把教育分为体、智、德、美四种,他指出:"有促进健康的教育,有促进认识的教育,有促进道德的教育,还有促进鉴赏力和美的教育。这最后一种教育的目的在于,培养我们感性和精神力量的整体达到尽可能和谐。"席勒明确了培养、促进人们的审美鉴赏力是美育的核心含义,确定了美育的目标是促进主体心灵诸多方面及其多元功能的和谐统一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