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策责任

作者:张超
来源:理论探讨, 2004, (04): 96-97.
DOI:10.16354/j.cnki.23-1013/d.2004.04.032

摘要

当前,我国政府正面临着角色的转型,在角色转型的过程中,负责任的政府观念已成为人们普遍的共识。政府实现其角色的最主要方式是通过制定和执行公共政策来实现的,因此,对政府政策责任的探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广义的政策责任,是指政策主体在制定或执行政策过程中,所应履行的全部社会义务的总称。狭义的政策责任,是指政策主体在政策制定或政策执行过程中,没有履行好应尽的政策义务,所应受到的谴责和制裁。政策责任具体表现为四种形式:道义责任、政治责任、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政策责任的实现有赖于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确定公共政策伦理;明确政策责任主体;培养政策责任能力;提高政策透明度,鼓励公众参与;完善政策绩效评估体系。

  • 单位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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