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非法代孕案件裁判中,亲子关系认定是最为复杂的问题。笔者通过案例和法理分析得出如下结论,以供司法机关参考。笔者认为现行法下任何人不得以代孕协议为依据获得亲权。基因关系为判断亲子关系的实质标准,"分娩者为母""据母推父"为形式标准。"子宫母亲"享有形式标准推定的权利,在无法定阻却事由的前提下,不得对抗"基因父母"。特定情况下基于最有利于儿童原则对继父母子女关系慎重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