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现代国家政治生活的重大变化几乎都伴随着宪法变革,上世纪八十年代东欧国家的改宪风潮就是一个例证。近几年来,伊拉克、阿富汗、埃及、尼泊尔等国家也都要么修改宪法,要么重新立宪。这是政治秩序的变化带来的宪法变革,而反过来,宪法的变革又促进了新的政治秩序的形成。宪法是规范权力保障人权的基本法律,故曰凡权力未分立和人权无保障的国家即没有宪法。宪法保障人权的重要方式就是分配和制约国家权力,因此宪法秩序最直观的表现就是国家权力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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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