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包含刑法适正、谦抑内容,先验设定罪状与法定刑相适应,是构成要件实质解释论的根基,体现刑罚报应与预防犯罪的目的,是排除、减轻不法和责任的实质根基。我国刑法法定刑配置模式、司法量刑模式存在不适应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之处,需要完善。一、刑法谦抑、适正的内容,应包含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之中欧陆国家一般没有把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专门规定为刑法原则,所以学术上通常把刑法适正谦抑的内容纳入了罪刑法定原则之中把握。中国学者受其影响,往往也

  • 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