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间接故意的概念探究,一直是刑法学界争论不休的焦点,与此相关的学说如"容忍说""放任说""同意说"等也是彼此碰撞。要厘清间接故意的概念,首先需要明晰间接故意的边界以及其与相近概念之区分。间接故意是故意的一种,是行为人的意志选择,是行为人不愿意放弃自身追求的目的而导致危害后果的发生的体现,认识要素与意志要素均需要具备且二者不可能完全割裂。间接故意具有未遂形态,突发性、不计后果的犯罪不属于间接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