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互联网媒介可以容纳各种叙事需求,打破了文本载体的限制,媒体、机构、组织、个体都能成为叙事主体,通过共同创作、参与、解读等主动行为实现互联网叙事。数字媒体的多模态表达可以在同一个叙事中并置文字、图像、声音和视频等多种符号。与传统叙事相比,除文本物质性的变化外,跨媒介叙事的"互文性"还使媒体失去"把关人"角色下对内容的操控,多元传播主体共同构建一种更大范畴上的群体叙事。传播群体在参与角色、自身兴趣利益、获取信息渠道等多种因素影响下,产生信息接触和认知接受上的分化。传播主体多元化、文本接收多样化、多模态叙事和内容互文指涉等特征共同组成群体叙事的动态过程,叙事意义在交互式发展中呈现出高度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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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北京外国语大学